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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后果太严重,千万不要执迷不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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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须依法,违法必追究。 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公民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依法表达自己的正当诉求。对于无理取闹,缠访、闹访、串访、越级上访等无视国家法律不听劝阻的上访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案 例 一 昨天,海阳市人民法院受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向被告人高某某送达了(2019)鲁06刑终289号裁定书,并将被告人高某某依法移送执行刑罚。 高某某是谁? 为什么会走上非正常上访之路? 案情回顾1 2007年4月,被告人高某某丈夫因交通事故在海阳某医院治疗。出院后,因怀疑治疗期间有误诊,高某某要求医院赔偿。经烟台市、山东省两级医学会鉴定,均做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意见,被告人高某某不认可,坚持上访; 2 2013年起,高某某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天安门广场附近等重点区域非正常上访,在被公安机关数次训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拒不悔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3 2019年4月23日,海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4 高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烟台中院提出上诉; 5 烟台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高某某行为已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故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6 2019年7月10日,烟台中院二审刑事裁定书送达后,海阳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被告人高某某移交送至监狱执行。 高某某的案例警示我们 如果无视法律,非正常上访 不受年龄、身份限制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定要引以为戒 案 例 二 6月26日,海阳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频繁进京越级上访的留格庄镇李某玲刑事拘留,羁押于烟台市看守所。 为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谋取不正当利益,海阳市留格庄镇李某玲于2019年2月27日、4月15日、5月13日、6月18日、6月20日、6月21日、6月24日,频繁进京到国家信访局、农业农村部等机关上访,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上访件已存,应回海阳解决问题的前提下,李某玲仍然不听劝阻,继续登记施压,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违反了《信访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听取群众心声,积极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但是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无理访裹挟有理访,严重干扰了正常上访秩序,严重影响了访民合法诉求的解决。还有一些信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频繁到省和国家机关越级走访甚至长住北京,以连续登记的方式向各级政府施压,以满足个人不正当诉求,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群众利益,必须受到严惩!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逐级、有序进行。(来源:荣成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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