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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公安对4名涉嫌寻衅滋事的进京非访人员依法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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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公民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非法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今年以来,高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9月4日,对4名涉嫌寻衅滋事的进京非访人员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例一 2012年以来,高区怡园街道寨北社区居民阎某某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周边等区域非正常上访,先后被依法训诫25次,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次。在公安机关依法多次训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阎某某仍拒不通过合法途径信访,多次越级上访、闹访,并滞留滋事,暴力妨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于2019年9月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16年以来,高区怡园街道西北山社区居民毕某某先后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周边等区域非正常上访,挑衅、无故辱骂殴打接访工作人员,向接访工作人员强行索要路费、住宿费等费用,于2019年9月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2014年以来,高区双岛街道双岛西山村村民李某某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周边等区域非正常上访,被依法训诫4次,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次。李某某拒不通过合法途径信访,多次越级上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于2019年9月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四 2012年以来,高区初村镇驾前社区居民石某某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周边等区域非正常上访,被依法训诫4次,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次。石某某在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情况下,仍然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多次向接访工作人员强行索要路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于2019年9月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信访人要依法信访。信访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用法律禁止的方式和行为。信访人要理性对待处理结论,不能坚持无理过高要求,更不能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 一定要依法、文明、理性上访 依法保护自身利益!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警方提醒: 非访滋事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奉劝那些长期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的人员,切莫将法律视为儿戏,悬崖勒马,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依法解决问题。(来源:高区警方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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