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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三人非法信访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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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走访损人害己 触碰法律红线 必受法律制裁! 关乎子女亲属大好前程 请引以为戒,三思后行 …… 案情通报 10月20日 荣成警方通报违法行为人刘某秀 因多次越级进京走访 涉嫌寻衅滋事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020年10月20日、21日 文登警方依法查处两起非法信访案件 嫌疑人邹某强、于某华被依法行政拘留 上访有底线,请引以为戒 详情回顾 荣成市崖头街道村民刘某秀多次越级走访,被街道工作人员批评教育,经派出所民警数次训诫,仍然拒不悔改,于2020年10月15日、16日再次到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越级走访,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刘某秀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邹某强,男,49岁,文登区界石镇居民。2020年8月,邹某强在葛洲坝集团爆破现场阻挠正常爆破作业。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因疫情原因,行政拘留暂未执行。10月19日,邹某强在威海火车站扬言到济南、北京等地上访。当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违法行为人于某华,女,52岁,文登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居民。2020年3月,于某华承包的果园着火,因对电业部门答复的损失赔偿不满意,自2020年7月以来,于某华多次到济南、北京越级走访。被公安机关训诫后,于某华仍不思悔改,8月31日,再次到北京非法信访。9月3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以寻衅滋事给予于某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疫情原因,10月21日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非法上访触犯法律 给自己的生活、工作带来不便 还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就业 随着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违法犯罪个人信息会推送到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予以信用扣分。非法上访被依法处理判刑入狱或者被治安拘留的后果很严重,损人害己!越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引发的寻衅滋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敲诈勒索、诬告陷害、故意损坏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等个人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征兵、报考公务员、就业等。 个人违法犯罪行为 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及入伍的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如果家长有犯罪行为,子女及直系亲属子女是不能录用为政治条件兵的,比如中央首长的保卫兵、驻港部队兵等。如果是普通兵的话,原则上还是允许的。不过,基于“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名额有限、体检通过人员较多的情况下,“问题家长”的子女就可能会被放弃。 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中,类似的影响同样存在。报考公安一类公务员的话,如果父母等直系亲属在服实刑的话,政审方面肯定是通不过的。如果是其他部门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有此类情况者不能录取,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带来一定影响,同等条件下肯定是择优录取。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两高一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以下信访行为属于非正常信访行为: 1.到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信访接待场所之外的场所信访的。 2.越级走访的。 3.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规定推选信访代表的; 4.其他违反信访法律、法规程序的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信访是公民的权利,在信访过程中,信访人要遵守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依法有序信访,信访人反映诉求应通过正常途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不能越级走访、聚集上访、缠访、闹访和滋事等,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势必要受到法律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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