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坚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6名违法上访人员被依法查处

发布时间:2022-09-27 12: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警方在线 字号:[ ]


信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是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近期,我市6名违法上访人员被依法查处,有力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一

2022年5月至7月,蒋某某因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借故生非,阻挠被征收土地平整工作,并且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到省信访,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7月21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蒋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俞某某因对法院终审判决不服,越级信访被训诫,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后,该于2022年以来又两次进京越级上访,以访施压,被劝返。7月22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俞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8月2日10时许,董某某因与本村林某某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到镇信访部门反映,期间不听劝阻,对林某某大声辱骂,并朝其头部摔矿泉水瓶,造成信访接待室工作秩序混乱。8月9日,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董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张某某、林某某自2019年以来,多次反映原村干部经济问题,在得到有关部门答复和多次解释后,不听劝阻再次越级上访,扰乱信访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8月14日,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分别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七日、林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2年8月29日9时许,吴某某到非信访场所上访,不听民警劝阻,并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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