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信访必究!这几人被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2023-02-01 14: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临沂市委政法委官方微信 字号:[ ]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

但是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采取非正常手段

不但不能解决问题

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案例一: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七里沟社区居民王某在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以极端方式阻挠拆迁。2019年,法院对其房屋拆迁问题作出依法判决,王某仍然以访施压,并于2022年8月2日、15日到山东省信访局越级走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经兰山公安分局全面调查取证,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2年8月21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某劳务公司负责人陈某标、陈某发2人,于2020年4月与某开发建筑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施工。2021年初,该劳务公司和建筑企业因工程进度和工程量结算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劳务公司提出巨额索赔。双方多次协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纠纷本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陈某标等二人不依法表达诉求,却听信社会闲散人员教唆缠访,在未到县内任何部门反映的情况下,于2022年8月15日直接越级进京上访,并酬谢教唆其上访的两名幕后策划人刘某、张某两万元现金。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标、陈某发以及借机敛财的刘某、张某等4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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