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访接待流程

发布时间:2023-07-27 15: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信访局 字号:[ ]


一、登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来访人有效身份证件,发放《来访人员登记表》,并指导来访人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集体来访推选代表填写登记表,其他人员填写《多人随访登记表》。

二、接谈。来访接待工作人员同来访人面谈,听取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及要求,核实、补充来访登记内容。集体上访由来访人选定5名以下代表参与接谈。

三、处理。对来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来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

四、办结。对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办结,并答复来访人,上报办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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